为加强数据管理,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未经县统计局评估反馈的数据各乡镇不得自行使用或对外公布,乡镇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每季度数据于次月15日前,全年数据于次年1月15日前,由统计局整理汇总评估后以“宕昌统计公报”形式统一发布,并通知全县各乡镇及部门正式使用。
近日,宕昌县下发了《关于加强乡镇农村住户调查及数据发布管理工作的通知》,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乡镇农村住户调查及数据发布管理工作。
建立住户调查体系
各乡镇按照本乡镇村委会个数确定住户收入调查点,15个村以上的乡镇确定调查点5个,15个村以内的乡镇确定3个调查点,每个调查点根据居民收入高低不同,按好、中、差排序等距抽取10户作为抽样调查样本户,抽中的调查户报县统计局审批备案。
由各乡镇确定统计站负责人和专职工作人员上报统计局,由组织、人事和统计部门联合发文确认,统计站工作人员由各乡镇和统计局双重管理考核,具体负责本乡镇的综合统计及住户调查工作。抽中的记帐户按要求记录本户的收入支出明细帐,做到一日一记,对所有收支项目不重不漏;辅助调查员主要负责10户记帐户的督促及业务指导工作,月末收集记帐户帐页,进行汇总后报送乡镇统计站;乡镇统计站人员负责本乡镇所有调查点的业务指导和数据汇总工作,按季度测算出本乡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数据并由乡镇主要领导签字审核后于季后5日内上报县统计局评估审定。
各乡镇调查点以调查帐页为依据,不得随意修改、销毁。对调查资料分类分期进行整理,以便上级统计调查部门进行检查。乡镇统计人员及辅助调查员发生变动时,各乡镇指派人员督促将所有统计资料及时、完整地移交给继任人员,并填写移交清单。
规范调查数据发布
为加强数据管理,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未经县统计局评估反馈的数据各乡镇不得自行使用或对外公布,乡镇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每季度数据于次月15日前,全年数据于次年1月15日前,由统计局整理汇总评估后以“宕昌统计公报”形式统一发布,并通知全县各乡镇及部门正式使用。
严格调查数据管理
凡属于涉及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或属于商业秘密等有关的调查数据,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对外不予提供。各单位社会公众索取、咨询调查数据时,应凭单位介绍信或个人有效证件,方可提供。凡属于各种考核、评比、司法鉴定等所需调查数据,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统计局审定,加盖“宕昌县统计局”印章后方可生效使用。 甘肃陇南市墙体广告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