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是常见的宣传手段,但也需严格审批。对于想要设置户外广告的店面须符合省、市户外广告法的相关规定,严格审批管理。对于一些人流量打的区域进行重点系统整治,在主干道、广场、迎宾线等区域设置严管范围,要严格的控制户外广告的数量,调整种类与布局,做到清晰、醒目、美观、整齐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将次干道、商贸集市区等部位列入规范范围,实施一店一牌,对于街道的店牌统一材质、式样、尺寸和布局形式;结合“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要及时的清理沿街门店的玻璃贴字、贴画,杜绝“大花脸”现象。地名牌和各类标志严格执行有关标准,采用规范汉字书写。
户外摊点统一规划布点
自行车维修点、修鞋和修锁等户外摊点,按照不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不影响交通安全的原则,实施统一规划、布点和审批。经批准设立的,分类设置规范围挡,统一式样,逐人签订自律责任书,经营作业不得超越围挡范围。水果摊、书报摊、冷饮摊、早餐摊、熟食摊等其他摊点,要退入室内或固定设施内,不得露天经营。对主次干道、广场等重点部位和市场周边重点区域,加大巡查频次,对未经审批的摊点和流动商贩,及时取缔并依法进行处罚。
专项整治乱贴乱画
针对在建(构)筑物、公共设施、围墙、地面、树木等地方乱贴、乱画、乱涂小广告现象,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中,公安部门将立案查处捣毁一批印刷制售非法小广告的窝点,从源头上进行严厉打击;通讯部门将配合城管执法部门启用通讯干扰系统,从技术上干扰阻断;对已经出现的小广告,根据张贴、涂写载体的产权或管理权限,确定清理单位,采用自清或雇用专业公司清理的方式,及时将小广告清理完毕。
同时,城管执法部门对实施小广告的行为人按上限给予行政处罚,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处罚。城管、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还将联合行动,每月集中开展一次严厉打击乱贴乱画违法行为的专项执法行动。各级市容管理部门将建立定期督促检查工作机制,每月至少进行一次专项督促检查,对清理小广告责任长期不落实的单位和监管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施工工地必须围挡作业
为避免建筑施工对城市环境造成的二次污染,各级城管部门将对建筑、市政、拆迁等各类施工工地进行系统摸排,并建立台账,落实监管单位,明确监管责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各类施工工地将按照市容环境卫生标准进行整治,施工时围挡要统一样式、牢固安全,主干道两侧的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其他道路两侧的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围挡外立面须美化包装,不得做与施工企业无关的商业广告。
主城区施工工期超过半年的工地,要采用实体围墙围挡;工地出入口必须进行硬化铺装,不得铺设钢板等材料;所有车辆不得带泥驶出工地,具备条件的工地要配备车辆冲洗设备或设施;运输沙石、泥土等散料货物的车辆必须做苫盖处理,不得遗撒。
拆迁工地的拆除作业要采取喷洒等降尘措施,杜绝施工扬尘;产生的建筑垃圾要随拆随清,弃放到指定场地,并在拆迁结束一周内彻底清理干净;拆迁完后尚未进行建设的,要及时进行临时绿化或美化处置。对丢弃建筑垃圾和道路遗撒违法违规行为,将进行专项打击和整治。 针对市容市貌和城市秩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从4月初开始,张家口市重点对城市主次干道、广场、公园、城中村、建筑工地、住宅小区、车站周边、商贸集市区、企事业单位周边等开展综合整治活动,整治和解决广告乱设、摊点乱摆、沿街乱贴、车辆乱停、店外乱占等市容环境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