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称,为全面查明案情,保障投资人权益,请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的投资人携带报案材料(个人身份证、投资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投资及分红奖励收益的转账凭证、交易流水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于2024年10月10日前到户籍地、常住地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或派出所报案,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通告同时敦促广东惠法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从业人员,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主动到珠海市公安局金湾分局经侦中队(联系电话:0756-8647772、15812726110,联系人:张警官、李警官)接受调查,凡不配合调查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