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城落户方面:
●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险、住房保障、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等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建立自愿有偿退出的办法。
农民增收方面:
●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深化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改革,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完善农业经营体系,完善承包地经营权流转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农民合作经营,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构建产权明晰、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
●壮大县域富民产业,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
●优化农业补贴政策体系,发展多层次农业保险。
●加快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推动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
●允许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