浈江区解放路人行天桥位于繁华路段,但该人行天桥在2017年建设时未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配备无障碍设施,高高的、长长的楼梯曾让不少市民望而却步 年迈蹒跚的老人、淘气顽皮的孩子、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要么不得不顶着日晒雨淋走过一大段楼梯,要么铤而走险,从天桥下方或附近横穿马路。
无障碍环境是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重要条件,也事关每个公民有特殊需求之时的应急保障,体现社会文明进步和公平正义。2021年8月,韶关市检察院针对解放路人行天桥无障碍设施缺失的问题,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方式交由广东省乐昌中山地区检察院办理。同年11月10日,乐昌中山地区检察院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对涉案项目中未按照标准配备无障碍设施问题进行整改。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部门高度重视,积极落实整改,决定采用加装无障碍升降电梯的方案来解决人行天桥无障碍设施缺失问题。2023年8月,解放路人行天桥加装无障碍电梯工程开工,人行天桥两侧各安装一部无障碍电梯。2023年12月25日,该无障碍电梯正式向广大市民开放。
日前记者来到现场,韶城正值春日,微风拂面、鲜花盛开。中午时分,赶着回家的老人和刚放学的孩子来到解放路人行天桥下,按下电梯按钮,耐心地等待电梯平稳下落又载着他们缓缓上升,电梯到达后,大家欢快地走在回家的路上。廖阿姨提着新鲜菜打开小院的大门,高兴地告诉记者: 以前过完天桥我都气喘吁吁地开门,现在有了电梯,上下天桥再也不用费什么劲了。
上图为中午时分,浈江区解放路人行天桥的无障碍电梯为过往市民带来了 便利。 李方静 摄
2023年9月1日,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正式施行,其中第63条规定, 对违反本法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提起公益诉讼。 至此,无障碍环境建设正式成为检察公益诉讼的法定领域之一。
韶关市检察机关针对公共基础建设中无障碍设施缺失问题,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督促行政机关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有效满足更多群体在更多领域对无障碍环境的需求。接下来,韶关市检察机关将持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不断推进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为特殊群体更好融入社会生活保驾护航,也为城市文明水平提升作出检察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