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医疗保险
(1)孕期检查费最大补贴标准为600元,平产最大补贴标准为2000元,剖腹产最大补贴标准为3000元。
(2)一个核算自然年度,参保人员在同级定点医疗机构数次住院,第二次或以上起付线按50%测算。起付线本年度累计不超过3000元。
(3)异地转诊人员和外地急诊抢救工作人员支付比例降低5%,没有备案、非急诊科且没有就医的外地降低10%。
(4)省下属定点医疗机构分别为: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湘雅二医院、湘雅三医院、市一医院、省恶性肿瘤诊疗、省中医附一医院。
(2)自费医疗援助
(3)再援助:对基本医疗保险、医疗保险和救助三重规章制度支付后,现行政策范围之内个人自负医疗费超出本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并有贫困至贫风险工作人员,经标准申请、审核程序,依照50%的比例进行再援助,再援助起付标准为5000元,本年度最大援助额度10万。
(4)重特大疾病救助:重特大疾病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重疾险、救助(含再援助)后,现行政策范围之内本年度本人总计自费医疗费高过1万元一部分,享有重特大疾病救助,援助占比60%。
四、服务咨询
假如你是初次申请办理城镇居民医保,应当通过“湘医保”微信公众平台、医保经办机构、城镇(街道社区)行政服务中心和村(小区)政务服务服务点开展参保登记。
温馨提醒:由他人代交社保的,请尽快登录国税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查询交费结论。(网站地址:http://hunan.chinatax.gov.cn/查看途径:主页→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系统软件→完税凭证,查看是否早已交费,如已交费可打印缴费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