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提升电子电气商品准入管理规章制度。包含优化提升电子电气商品强制性认证规章制度,依据市场监督总局动态管理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文件目录,提升我区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监管;依据工信部动态管理推行进网许可体制的通讯产品文件目录,对一部分通讯产品不会再推行进网许可管理方法,精减提升进网许可检验项目,相对应减少检测收费标准,削减审核时间和基本流程等。
融合环保产品鉴定认证体系。精减融合环保节能鉴定认证体系,撤销我区能耗等级“领先者”商品筛选规章制度、“能效之星”新产品的申报和评审,实施国家有关部门制订的节能环保产品执行标准,及其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带头制订的环保节能低碳产品认证标准;健全绿色发展理念规范,普遍实行电子电气商品翠绿色设计规范,完善执行高效率、清理、低碳环保、周而复始的绿色环保质量标准体系;加快建设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与标志管理体系,执行环保产品全项验证或是分项目验证等。
健全适用基本电子器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管理制度体系。增加基本电子产业科技研发扶持力度,在广西科技方案申报指南中开设和基础电子产业有关的核心技术科技攻关具体内容,根据推行“揭榜挂帅”“赛马会”等管理方案,激励相关领域科研机构、基本半导体企业等紧紧围绕电子产业行业核心技术开展科技创新项目等。
除此之外,《实施意见》还指出将提升电子电气领域商品流通管理方案、提升事前事中事后全环节全链条管控等举措。在其中,适用废旧电器商品回收利用行业健康发展,促进广西省废旧电器回收解决管理体系新项目加快构建,提升废旧电器商品回收利用监督检查工作,将废旧电器商品违反规定拆卸解决主题活动做为管控关键,增加稽查打击力度。规范化管理电子电气领域商业服务专业测评主题活动,对商业服务专业测评中出现的运用行政单位或事业单位为名滥设商业服务专业测评类别、乱发商业服务专业测评资格证书、“掏钱买排行”、收受贿赂等影响销售市场公平交易秩序内容进行清理整顿;我区基本通信运营商不可深入开展对通讯产品商品的产业专业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