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知》要求,双方将围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开展服务工作,具体包括:加强信息共享,气象部门及时向自然资源部门共享地质灾害易发区、隐患点附近的雨量实况以及预报预警信息,自然资源部门向气象部门共享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点名称、经纬度、类型等信息。针对极端天气,双方及时开展会商研判,第一时间发布预警信息。同时,共同推动预警信息进村入户到人,及时向社会公众传播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共同完成地质灾害风险预报预警深化合作试点任务。
此外,双方还将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能力建设,具体包括:共建共享地质灾害气象监测站网,积极推动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点附近雨量监测站点的建设;共同建设 普洱市精细化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预警业务系统及App ,提高气象风险预报预警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