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记者从江门市公安局户政管理部门获悉,《江门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变革施行方案(修订)》将于7月5日施行,只要乐意来江门就能够在江门落户,此次户政制度变革将施行一系列“零门槛”、全铺开的落户方针。
据悉,江门市委、市政府将深化户籍制度变革作业列入2020年江门十项要点变革项目、十件民生实事,6月5日,江门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户籍制度变革施行方案,完成入户区域铺开、入户条件铺开、入户资料铺开、入户人员铺开的全铺开的“零门槛”入户方针。据了解,这次落户条件修订以后,江门市将成为省内落户门槛最低的地级市。
全面取消落户约束
全面铺开在城区、建制镇的社区落户的“安稳居处、安稳工作”根本迁入条件,取消参保要求、寓居年限、工作年限等落户约束,实行以大众请求为主,不附加任何条件,夫妻投靠不受婚龄约束,爸爸妈妈投靠子女不受年纪约束,子女投靠爸爸妈妈取消在本市有合法安稳居处、只允许1名已婚子女照料爸爸妈妈入户的数量、只允许未婚子女随迁等约束,按户口迁入途径分类挂号存案的“零门槛”准入方针。
可落户人群在乡镇社区寓居、工作、创业的,本人能够请求入户,其爱人、子女及爸爸妈妈能够随迁;自有合法产权在乡镇社区的,本人、爱人、子女及两边爸爸妈妈能够请求入(立)户;自有合法产权在农村的,本人能够请求入(立)户,其爱人、未婚子女及爸爸妈妈能够随迁;中专及以上学历、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初级工及以上工作资历或技术等级、广东省内专项工作才能资历或技术提高训练查核合格资历等人员能够请求在乡镇社区入户,其爱人、子女及爸爸妈妈能够随迁。形成人口寓居哪里户口就挂号到哪里的户口挂号新常态。
畅通人口落户渠道
在江门无自有合法产权的请求人,可落户在工作单位、社区公共集体户,也可落户在亲属、朋友家庭户。江门各地应当在社区地址设置公共集体户,对请求落户社区公共集体户的,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对请求落户工作单位集体户或亲属、朋友家庭户的,需征得工作单位或亲属、朋友赞同。
便捷户口挂号内容
依照进一步深化公安机关“放管服”变革,减少户口挂号资料要求,持有以下任何一种佐证资料,即可向本市落户地“一门式”行政服务中心户政窗口或派出所户政窗口请求户口迁入,一起其爱人、子女、两边爸爸妈妈户口可随迁。
据了解,请求人要提供佐证资料包括:请求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寓居(如租赁合同)、工作(如工作合同或人员参保清单)、创业(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亲属(如出生证或有亲属关系表述的户口簿)、学历(如中专以上毕业证书)等任何一种佐证资料,江门全市公安户政窗口作业人员在挂号人口信息内容时,以请求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为主。若请求人的亲属关系等表述不清、婚姻状况等内容有改变的,才需求一起提交相关证明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