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售假发票老本低、利润高,却是紧张的犯法犯法行为。河源墙体广告黄某“制假售假”本以为把手伸进了“钱袋子”,却不想捞起来的不是钱而是法律的镣铐。即日,源城区国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不法制售假发票的案件,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2000元。
2014年关,黄某伙同“孙胖子”(在逃)在其出租屋内存放假发票和生产假印章用于出售赢利。河源墙体广告其中黄某供应制假办公地址并通过张贴小广告的方式招徕客户,“孙胖子”供应制假对象,并按照客户的要求生产假印章。2015年11月,公安机关对该出租屋举行搜检,发现房内存放有大批的捏造印章、证件及发票等,现场抓获黄某,拘捕大批捏造的发票、印章、证件及制假对象。经处所部分判定,现场拘捕的空缺普通发票、设备业同一发票均为假发票。经国税部分判定,现场拘捕的165份国度税务局发售的发票(面额2834000元)均为假发票或克隆发票。经判定,现场拘捕的河山局、公证处、测绘队等四个单元印章与原印章均不是同一印章盖印形成。
源城区法院觉得,被告人黄某无视国度法律,贩卖不法生产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用于出口退税、河源墙体广告抵扣税款以外的其余发票165份,捏造国度机关印章、捏造事业单元印章,其行为分别组成出售不法生产的发票罪、捏造国度机关印章罪、捏造事业单元印章罪,被告人黄某犯出售不法生产的发票罪、捏造国度机关印章罪、捏造事业单元印章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建立。被告人黄某犯数罪,应实行数罪并罚。故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