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墙体广告 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私行建造、运营木椅加工、喷漆及出售业务,存在显着的环境污染危险,接到环保部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议书》后,拒不执行法律部分整改意见。10月24日,建始县
公安局依法办理一同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行政案件,行政拘留1人。
10月18日上午10时许,建始县
公安局治安大队接到该县环境保护局移交的案件线索,称辖区内一木椅出产加工黑作坊存在显着的环境污染危险,责任人拒不执行法律部分的整改决议。治安大队迅速建立作业专班打开查询。
民警赶赴现场查询发现,涉案木椅黑作坊为姚某所有。自2016年3月份以来,姚某在自家住所内出资建厂,从事木质椅加工、喷漆、出售等运营活动。
7月5日,建始县环境保护局作业人员在环保巡查时发现,姚某的作坊散发着激烈的刺激性气味,且紧邻集镇街道旁,周边为居民聚居区。
因姚某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私行运营,环保局当即向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议书》,要求其当即停业整改。
9月12日,环保局作业人员在回访巡查时,发现姚某对自个的违法行为并未进行整改,环境污染危险依然如故,遂将案件线索移交至警方。
面对民警的问询,姚某对自个违法《环境保护法》相关规定,涉嫌建造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中止建造后仍拒不执行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