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绥化市
墙体广告制作 交通运输部决议,把每年的5月份定为“路政宣传月”,为此本报记者就
大众关怀的路政管理方面的问题采访了
黑龙江省
绥化公路路政管理处处长胥庆先。
一、记者:胥处长您好,请问路政管理机构的职责是什么?
胥庆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以下简称《公路法》)、《公路平安维护条例》、《
黑龙江省公路条例》、《
黑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规则》等 法规条例,路政管理机构职责一是宣传、贯彻执行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二是维护路产;三是施行路政巡查;四是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五是维持公路 养护作业现场次序;六是参与公路工程交工、完工验收;七是依法查处各种违背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八是法律、法规规则的其他职责。
二、记者:2016年是全国范围内展开“路政宣传月”的第二年,请问胥处长今年路政宣传月的主题是什么?展开“路政宣传月”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胥庆先:今年的“路政宣传月”是以“保护桥梁、保证平安”为主题。展开此活动的目的在于进一步增强公路路政管理法规和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增强舆 论引导,普遍、积极的争取社会公众的了解与支持,优化路政管理效劳环境,确立公路执法部门的权威形象,树立健全路政综合管理的长效机制,为进一步增强公路 平安维护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记者:哪些行为属于涉路违法行为呢?
胥庆先:将公路作为检验车辆制动性能的试车场地;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渣滓、设置障碍、挖沟引水、打场晒粮、种植作 物、放养家畜、采石、取土、采空作业、燃烧物品、应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影响公路畅通的;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掉落、遗洒或者飘散,形成公路路面损坏、污 染的;擅自挪动、涂改、遮挡公路隶属设备或者应用公路隶属设备架设管道、悬挂物品的;未经审批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立非公路标志的;未经批准在公路上增设或 者改造平面穿插道口的行为均属于涉路违法行为。
四、记者:停止哪些涉路工程建立,建立单位应当向公路路政管理部门提出答应申请?应当提交哪些资料?
胥庆先:(一)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讯等建立工程需求占用、发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
(二)逾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备;
(三)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备;
(四)应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备;
(五)应用逾越公路的设备悬挂非公路标志;
(六)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穿插道口;
(七)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备。
申请停止涉路施工活动的建立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交下列资料:
(一)契合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请求的设计和施工计划;
(二)保证公路、公路隶属设备质量和平安的技术评价报告;
(三)处置施工险情和不测事故的应急计划。
五、记者:什么状况下需求办理超限运输答应手续?怎样办理?
胥庆先:车辆载运不可崩溃物品,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或者总质量超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规范,确需在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行驶的,从事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公路超限运输答应。
申请公路超限运输答应依照下列规则办理:
(一)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停止超限运输的,向公路沿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起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统 一受理,并谐和公路沿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对超限运输申请停止审批,必要时能够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一谐和处置;
(二)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跨设区的市停止超限运输,或者在直辖市范围内跨区、县停止超限运输的,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受理并审批;
(三)在设区的市范围内跨区、县停止超限运输的,向设区的市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设区的市公路管理机构受理并审批;
(四)在区、县范围内停止超限运输的,向区、县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区、县公路管理机构受理并审批。
公路超限运输影响交通平安的,公路管理机构在审批超限运输申请时,应当征求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意见。
我省超限运输答应证已设立网上审批,一站式效劳办理,在
绥化10个市县区各设立1个效劳窗口。
六、记者:请问违法超限超载运辆车辆是如何认定的?
胥庆先: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是指在公路上行驶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运输车辆:
(一)对未办理超限运输答应证的运输车辆(1)车货总高度从空中算起4米以上(集装箱车货总高度从空中算起4.2米以上);(2)车货总长18 米以上;(3)车货总宽度2.5米以上。(二)对两轴以上车辆超限超载吨位限定:(1)两轴车车货总重超越20吨(2)三轴车车货总重超越30吨;(3) 四轴车车货总重超越40吨;(4)五轴车车货总重超越50吨;(5)六轴及以上车辆车货总重超越55吨。
七、记者:依照法律规则,对违法超限运输是怎样处分的?
胥庆先:依据《公路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则,责令其中止违法行为,并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详细处分规范参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则执行。
八、记者:假如形成公路、公路隶属设备损坏,拒不承受公路管理机构现场调查处置的,公路管理机构是如何处置的?
胥庆先:公路管理机构拘留车辆、工具的,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则期限内到公路管理机构承受处置。逾期不承受处置,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来承受处置的,对拘留的车辆、工具,由公路管理机构依法处置。
公路管理机构对被拘留的车辆、工具应当妥善保管,不得运用。
借此时机,我代表
黑龙江省
绥化公路路政管理处诚邀社会各界及公路沿线的单位、居民和司机朋友们,让我们团结协作、互相了解、互相支持,共同维护好与我们工作、生活息息相关的公路和桥梁,为建立美丽丰饶的
绥化及家乡的经济起飞做出我们各自的奉献。
新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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