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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宁德市政府限令寿宁县作出确权,县国土局至今置若罔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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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宁德墙体广告 1月19日网友“允浩”在某媒体上留言反映:2005年投诉人在寿宁县鳌阳镇梅溪巷14号按份共有的房子,被刘某组织其朋友亲属强行撤除,并侵占投诉人的悉数宅基地,抢建、强建2层房子。通过3年诉讼、行政复议等流程,2008年宁德市政府限令寿宁县作出确权,县国土局至今置若罔闻。
  寿宁县国土局在接到留言后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作业人员进行核对后,于2月2日给《直通屏山》编辑部发来回复函。据介绍,寿宁鳌阳镇梅溪巷14号宅基地使用权胶葛一案,投诉人因分配不公提出诉讼,引发当事两边多年胶葛。
  2006年1月26日,寿宁县政府作出首次土地权确权决议;被请求人提出行政复议,同年4月,宁德市政府保持寿宁县政府的确权决议。随后,被请求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柘荣县法院于同年8月作出判定,吊销寿宁县政府确权决议。投诉人和寿宁县政府上诉,同年12月,宁德市中院作出判定,二审保持原判。
  2010年1月19日,寿宁县政府作出第2次土地确权决议,投诉人不服再次请求行政复议;同年5月,宁德市政府作出吊销确权决议。
  在反应函中,寿宁国土局表明,该宗存在胶葛的老基地,触及8户38人,1952年权属凭据上的权利人大多逝世,不少承继者因分居、迁居、承继等缘由无法从公安人员体系调查取证;一起请求人供给的材料、依据不全,被请求人又不合作,致使一向无法结案。
  有鉴于此,寿宁国土局将仔细依照法令程序,招集当事两边再次洽谈,多作压服作业尽可能化解矛盾。期望请求人尽可能供给新依据和材料,如还无法调停结案,再依法作出处理决议。
  【网友留言】
  网友“允浩”:2005年投诉人在寿宁县鳌阳镇梅溪巷14号按份共有的房子,被刘YS(原寿宁县司法局坑底乡司法所所长)组织其朋友亲属强行撤除,并侵占投诉人的悉数宅基地,抢建、强建2层房子。投诉人请求寿宁县政府从头作出确权决议书,寿宁县国土局在长达六年的时刻里,回绝作出宅基地行政确权决议书。
  【回复部分:寿宁县国土资源局】
  对于网友反映“国土部分六年回绝履职 穷户大众怎么维权”一事的复函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东南网:
  贵网于2015年1月28日转来的《对于网友反映“国土部分六年回绝履职 穷户大众怎么维权”事情的核实函》收悉。网友“允浩”在东南网《直通屏山》上给省委领导留言,反映2005年投诉人在寿宁县鳌阳镇梅溪巷14号按份共有的房子,被刘YS(原寿宁县司法局坑底乡司法所所长)组织其朋友亲属强行撤除,并侵占投诉人的悉数宅基地,抢建、强建2层房子。投诉人请求寿宁县政府从头作出确权决议书,寿宁县国土局在长达六年的时刻里,回绝作出宅基地行政确权决议书。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作业人员进行核对。现将该宗土地权属胶葛状况复函如下:
  寿宁县鳌阳镇梅溪巷14号宅基地使用权胶葛一案,因请求人范志毅、刘富英、吴桃招以为上述用地的旧房撤除重建面积和方位分配不公,从而导致当事人两边的多年胶葛。此案被请求人触及卢凤芝、刘育江、刘庆辉等三十多人。寿宁县人民政府曾于2006年1月26日作出《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议书》(寿政处[2006]2号);但被请求人刘庆辉等人不服寿宁县人民政府作出的确权决议,请求行政复议。宁德市人民政府于2006年4月10日作出《行政复议决议书》(宁政复决字[2006]第07号),保持寿宁县人民政府的确权决议。被请求人刘庆辉等人不服,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柘荣县人民法院于2006年8月29日做出行政判定,吊销寿宁县人民政府的确权决议。寿宁县人民政府及请求人范志毅、刘富英、吴桃招不服一审行政判定,向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6年12月12日作出判定,二审保持原判;2010年1月19日,寿宁县人民政府再次做出《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议书》(寿政处决字[2010]1号)。但请求人范志毅、刘富英、吴桃招不服寿宁县人民政府再次作出的确权决议,请求行政复议;宁德市人民政府于2010年5月13日作出吊销确权决议。
  至今无法作出第三次确权决议的缘由有:该宗存在胶葛的老基地面积仅186.63平方米(退出一部分加宽路面后实践面积175.16平方米),但触及的户数达8户38人。因1952年权属凭据上挂号的权利人大多已逝世,其承继人更多达数十人,不少已分居立户,有的迁居外地,无法从公安人员信息体系调查取证,一起请求人供给的有关材料、依据不全部,被请求人又不合作,致使了两次确权决议先后被法院或市政府吊销。考虑到请求人的利益以及防止当事人两边矛盾激化,我局没有以依据不足等为由驳回请求,而是曾多次找被请求人作调停作业,但至今一向无法圆满解决,并非“回绝履职”。
  由于本案时刻跨度长,牵涉人员多,案情杂乱,难度大,我局担任本案的作业人员将仔细依照法令程序,采纳多种方法招集当事人两边代表再次进行洽谈,多作压服作业尽可能化解矛盾;一起需求当事人尽可能供给新的依据和材料防止诉累。如还无法调停结案,再依法作出处理决议。
  特此函复
  寿宁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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