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于2022年12月16日经张家界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大会根据,2023年3月28日经湖南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大会准许,现予发布,自2023年10月1日起实施。
张家界市机动车辆泊车管理办法
(2022年12月16日张家界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大会根据 2023年3月28日湖南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大会准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机动车辆停车场管理,规范停车纪律,改进泊车环境和道路通行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当地行政区域内停车设施的计划、基本建设、管理方法,及其机动车辆放置管理方法、服务项目等系列活动,可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机动车辆泊车坚持不懈统筹协调、规范化管理、分享运用、属地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创建泊车综合管理平台,促进机动车辆泊车智能化、信息化规划,提升停车服务、管理的现代化水准。
第五条 本规定所指停车设施,就是指用以放置机动车室外或是房间内场地以及相关泊车服务设施,包含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路面停车泊位以及配套无障碍设计、充电桩建设等附属工程。
公共停车场是指供群众放置机动车场地,包括旅游景点(点)、演艺中心、购物商场、洒店配套完善设定的地下停车场等;专用停车场就是指关键供本公司或是本居住小区小区业主放置机动车场地;路面停车泊位就是指路面、人行道上施划的供群众临时性放置小型机动车的地方。
第六条 市、县(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停车场管理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停车设施管理与机动车辆放置管理综合联动机制。公安部门道路交通、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下称城管执法)等主管机构应通过资源共享、案件移交和行政执法连动合作等形式提升停车场管理工作中。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综合机动车辆停车场管理工作中。承担行车道、路沿石下列非机动车的停车泊位设置管理和泊车自我管理,经营性停车场的报备工作任务,参加停车设施整体规划、基本建设和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部门承担大城市人行横道、路沿石之上非机动车等公众场所的停车泊位设置管理和泊车自我管理,参加停车设施整体规划、基本建设和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文旅产业广电网体育运动、财政局、道路运输、市场管理、突发事件应对等相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搞好停车场管理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理应按照县(区)市人民政府要求的工作职责,搞好本区域范围机动车辆停车场管理工作中。
第二章 停车设施规划和基本建设
第七条 市、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单位理应会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部门道路交通、城管执法、道路运输、文旅产业广电网体育运动等相关部门,根据国土空间整体规划,融合城市建设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需求,制定出台机动车辆停车设施总体规划,报区级市人民政府审批后发布执行。
第八条 市、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单位理应会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部门道路交通、城管执法、道路运输、文旅产业广电网体育运动等相关部门,依据机动车辆总产量发展趋向、放置要求制订机动车辆放置设备配套规范,报区级市人民政府审批后发布执行。
工程项目是因为地理条件、建筑间距等各种因素限定,地底与地面停车泊位基本建设总数无法达到停车设施配套标准化的,必须在主体建筑中整体规划合乎配套标准化的停车设施。工程项目规划用地范围之内或是主体建筑中用以基本建设停车设施的总建筑面积不纳入建筑容积率。
工程项目可用停车设施配套规范无法满足泊车市场需求的,应根据具体泊车要求配套停车泊位。
第九条 新创建、改造、改建商业建筑、商业综合体、居民小区、大(中)型和建筑,理应按照停车设施配套标准及设计标准配套、补建机动车辆停车设施,设定无阻碍停车泊位和新能源车充电桩建设或是预埋组装标准,并有效施划摩托车停车停车位。新建住宅小区理应预埋许多于总停车泊位总数百分之五的访问者停车位。停车设施因客观因素限定没法补建的,理应择地另建或是采取必要的对策给予挽救,停车泊位的总数不能低于配套规范。
新创建、改造、改建院校、医院门诊、交通出行货物运输转乘货运站等人流量密集的公共场合,必须在项目用地内设定落客区,用以机动车辆临时性停靠在左右旅客,并和主体结构与此同时投入使用。
配建的停车设施未向主体结构与此同时工程验收和投入使用的,主体结构不可独立投入使用。
第十条 市、县(区)市人民政府应根据停车设施总体规划制度建设公共停车场。政府部门投建的公共停车场,理应纳入财政预算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案。
激励社会资本投资基本建设停车设施,激励运用预建土地资源、空余工厂、桥下空间、边缘空闲地等闲置不用场地、自购场所开设临时性公共停车场。
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商业建筑、商业综合体、居住小区、大(中)型和建筑整体规划停车场、机械式停车库或是组装机械式停车机器设备。基本建设机械式停车库或是组装机械式停车机器设备,必须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有关要求和标准规范,经市场监管部门检测后方可交付使用,并按规定定检。
第十一条 全部人或单位都应该按整体规划停车设施,不得随意将布局的停车设施挪作它用,不可私自改变公共停车场为社会车辆给予放置服务项目的用处。
第十二条 市、县(区)市人民政府承担综合创建及管理智能停车公共服务系统,按照规定贯彻落实信息内容安全防范措施和共建共享,并执行智能停车公共文化服务奖励制度。
我市智能停车公共服务系统理应聚集我市各种停车信息,即时发布面向社会提供服务地下停车场遍布、停车位总数、应用情况等相关信息,给予停车诱导、停车位分享、泊车客户满意度、违规停车举报等方便快捷停车服务,为泊车制度的制订给予重要依据。
基本建设公共停车场和商业建筑配套的专用停车场时,理应同歩配套地下停车场信息系统,并连接我市智能停车公共服务系统。
第十三条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按照管理员权限,依据交通安全、承重情况及机动车辆放置要求,能够施划路面停车泊位。路面停车泊位的施划理应确保人行横道、城市绿道宽度,不可危害车子、路人正常通行。
路面停车泊位针对不同道路、时间泊车要求情况推行完全免费放置、收费标准放置、特惠段放置三种方式。路面停车泊位收取的费用,实行政府指导价。限时停车停车位以不一样的颜色道路标线施划停车泊位,在停车位内标明泊车时间段、放置范畴等相关信息,并且在泊车路段的起点与终点设定“特惠段泊车”警示标志,标出禁止停车时间段。
路面停车泊位收费标准放置、完全免费放置和特惠段放置路段、时长,由区、县(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依据泊车需求与交通堵塞情况及其便民利民、益民标准明确,对外公布后执行。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设定路面停车泊位:
(一)妨碍市容市貌或是占用消防通道、人行道的;
(二)可以提供充足停车场的公共停车场服务范围三百米之内的;
(三)道路交叉口、院校进出口和公交车站周边五十米范围内;
(四)大城市血循环路面;
(五)别的不适合设定的情况。
第十五条 已准许商业用地范畴内原布局的停车泊位不够的,在确保安全和园林绿化前提下,业主方获得自然资源和规划、城管执法等相关部门准许能够对闲置地、绿化等进行科学更新改造,基本建设绿荫停车场或是机械式停车设备。
第三章 停车场管理
第十六条 公共停车场扣除停车收费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醒目位置明确地下停车场名字、对外开放时间、定价方法、收费标准企业、收费依据、资费标准、停车位总数、完全免费情况以及服务和举报电话;
(二)制订并制定经营服务、汽车停、安全防范措施等管理方案和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
(三)根据标准设定交通标识、道路标线,配备监管、照明灯具、消防安全、排水管道、自然通风等必须的设备,并及时维修保养,保证设备正常启动;
(四)依照明确的资费标准收费标准,并提交合法合规收费票据;
(五)不可不按规定回绝汽车停;
(六)相关法律法规别的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 专用停车场管理人员理应制订并制定汽车停管理方案。
群众住宅小区配套的停车泊位无法满足小区业主泊车市场需求的,在不改变行驶,并符合整体规划、消防安全知识、园林绿化等相关规定前提下,经成员数的居民允许,能够综合运用小区业主共同的路面、城市道路规划红线外与房屋建筑边缘中间敞开式场所或者其它场所设定停车泊位、停车设施。
第十八条 经营性停车场经营管理人应当申请营业执照、税收等手续,同时提供24钟头停车服务。经营管理人必须在交付使用之日的十五日前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备案,同时提交下列材料:按规定申报停车设施名字、种类、每个人或是管理员名字或是名字、停车位总数、地理位置图和平面示意图、资费标准、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信息,备案资料理应真正精确。办理备案事宜发生变化的,经营管理人应当在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型原办理备案行政机关变更备案信息内容。
本规定实施前停车设施早已资金投入对外开放所使用的,经营人理应在规章实施之日起二个月内,参考本办法规定申请办理证件及其办理备案。
单位或者个人不可无证无照经营停车设施。
第十九条 激励单位或个人进行停车泊位错锋分享,停车设施管理人员应予以适用和配合。
符合条件的国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办公场地的专用停车场应采取错时停车、分时图泊车等形式面向社会对外开放。
旅游景区(点)、演出等地方度假旅游地下停车场,在闲置不用时间段可向社会发展对外开放,并且可以推行有偿使用。
居民小区在符合本居民泊车要求的情形下,能将专用停车场有偿服务面向社会对外开放。
第二十条 停车设施扣除停车收费的,完全免费期限不能低于三十分钟。
居民小区专用停车场完全免费期限不能低于一小时。
国家行政机关、社团组织以及其它公益性、公共机关事业单位理应可在上班时间前去做事的工作人员完全免费停放车辆。
路面停车泊位扣除停车收费的,必须在价格主管部门要求时间段完全免费。
第二十一条 机动车辆放置服务收费,差别不一样停车场特性和优势,各自推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的方式管理方法。采用差异化收费标准合理管控泊车需求与泊车网络资源。收费管理依照价格主管部门制订的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有关政策实施。
市、县(区)市人民政府要有目的的推动道路停车电子收费。
第二十二条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对施划的路停车泊位理应定期开展评定,依据评价结果作出调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撤销:
(一)危害车子、路人正常通行的;
(二)附近停车设施可以满足泊车市场需求的;
(三)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或者其它公共项目基本建设所需要的;
(四)别的必须撤销的情况。
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应当在地下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等相关规定地点放置。驾驶人员应当遵守地下停车场所管理规范,依照标志、道路标线井然有序停放车辆。不能占有无阻碍专用型停车泊位和电动车充电停车位。
驾驶人员在道路停车泊位内放置机动车辆,不可过线、跨线;摩托停入专用车位;大、中小型车子禁止在小型轿车停车位放置;极高、超高、较长车子不得将路面停车泊位放置。
机动车辆在马路上临停的,应当遵守有关规定。
不得在城市规划区、都市化工业园区非机动车、人行横道、公交车站、消防通道门、居民小区进出通道和别的未进行停车泊位的路内放置机动车辆。
第二十四条 单位或者个人不可有以下个人行为:
(一)私自在道路和其它公众场所内设定地桩、车位锁、石桩等固定不动或是可移动的阻碍物阻拦机动车辆放置和行驶;
(二)私自设定、撤销路面停车泊位;
(三)毁坏停车设施;
(四)别的危害停车设施正常启动的举动。
第二十五条 单位或者个人不可将废旧驾驶机动车在市政道路停车泊位、城市广场等场所放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城市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拖动,并公示告之放置地址:
(一)零部件比较严重缺少且丧失安全驾驶功能性的;
(二)经确认已达到报废标准的;
(三)别的可定性为废旧机动车情况。
第四章 度假旅游泊车
第二十六条 市、县(区)市人民政府应加强度假旅游停车设施的整体规划,融入全域旅游发展必须。县(区)市人民政府理应统筹协调旅游景点、游客集散中心等地方停车场建设和运营,灵活运用单核心道路和别的闲置不用空间设定地下停车场、停车场,确保节假日日和旅游高峰期泊车必须。在公园、生态公园、乡村旅游点等配建一定比例的旅居房车停车场。
第二十七条 旅游景点(点)、演艺中心、购物商场、洒店理应按照我国、省相关规定和行业、地区标准配置与游人承载能力相一致、遍布有效、配套齐全、管理学的地下停车场,基本建设大巴客车、的士、无阻碍、新能源技术泊车专用型停车位,并安排人员负责、疏通车子。激励基本建设生态停车场。
激励如果有条件企业向游客对外开放地下停车场。人民政府理应稳步推进国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办公场地的停车设施旅游旺季对外开放工作中。
第二十八条 度假旅游场地以及附近停车场管理方法单位应当提升适度车子总流量预警信息预测,泊车要求很有可能超过停车场车位数时,理应提早采用疏通、分离等举措,并向所在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汇报,并指导维护保养场地周围的交通管理。
第二十九条 节假日日、双休日日期内及度假旅游高峰期,必须在服务场地附近加设临时停车场或是临时性停车泊位的,度假旅游场地监督机构可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是市人民政府确立的停车管理组织提交申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是停车管理组织应根据状况会与有关部门加设,并依据分别的工作职责对新增的临时停车场、临时停车位进行管理。
第三十条 AAA级之上旅游景区(点)、市级以上旅游度假区、五星级乡村旅游点、演出、买东西等场所已有地下停车场凭合理景点免费期限不得少于六小时。
第三十一条 在公园(点)、演艺中心、购物商场附近等人流量比较大路面,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和车流量实际情况采用交通出行调流对策。公示确立附近停车设施设定,机动车行车路线,合理确定度假旅游车子上、下客网站,即停即走,指引度假旅游车子集中化放置。
第五章 法律依据
第三十二条 施工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三款明文规定,配建的停车设施未向主体结构同歩投入使用的,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单位、城市管理部门按照管理员权限责令改正;逾期不及时改正,处二多万元十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 施工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三款明文规定,没按规定配套地下停车场管理系统并连接智能停车公共服务系统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及时改正,处五千元之上一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 停车设施经营人或是管理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三十条免费停车场所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改,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一千元左右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所规定的,按照下列要求解决:
(一)私自设定固定不动或是可移动的阻碍物阻拦机动车辆放置或是通用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按照管理员权限,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于个人处五百元之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企业处一千元左右五千元以下罚款;
(二)私自设定、撤销路面停车泊位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按照管理员权限,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每停车位五百元之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许多个人行为,相关法律法规已经有处罚标准的,从其规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城市公共货物运输、路面客货运输网站的计划、基本建设及管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和规章实行,整体规划理应征询平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建议。
用以放置运载可燃性、燃烧性、放射性物质、腐蚀、毒害性物件或者其它违禁品等危化品车辆的停车场规划、基本建设及管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和规章实行。
第三十八条?本规定自2023年10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