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投地区:

预投面积:

电话:

中国墙体广告协会执行会长
广告热线:400-6060-805
在线QQ联系 (QQ:342064355)
三男子楼盘外挂横幅"追债" 被判登报致歉
相关案例: http://m.hbxmad.com/weiqiang/ 本文标签:楼盘围墙广告

服务热线:400-6060-805 时间:2016/4/21 11:27:36
  楼盘围墙广告 多名男子自称为追讨欠债,在珠海三灶金沙湾豪庭外打出横幅、占据售楼大厅一事2014年经南都报道后引发广泛关注,如今事件有了新进展。珠海市中院近日判决其中三人挂出的横幅对楼盘法人代表构成名誉侵权,要求登报致歉。
  企业法人状告股东辱名
  金沙湾豪庭开发商---珠海福瑞房地产策划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先生,近日将三名用过激方式“追债”的男子告上法庭,质疑福瑞公司股东成某及其亲戚、朋友三人于2014年7月13日带领20多人闯入售楼部,侵占公司工作场地,编造并对外散布公司谣言,同时在公司楼房外墙显著位置悬挂“李……人渣欠债还钱”等10多条大型白色横幅,在小区业主中制造恐慌,给其财产和工作秩序都带来了极大的损害。
  李先生认为,上述行为对自己的商业声誉和经济利益都造成了无法挽回的影响,而横幅内容直指其个人进行侮辱、诽谤,在不特定人群内予以散布,致使其置身谣言和谩骂中,请求法院判定私人构成侵权,并在报社刊登道歉声明。
  股东解释只是讨要借款
  对于上述指控,法院调取了成某等人接受警方询问的笔录。其中,成某解释,自己是福瑞公司股东,占30%的股权,2010年,福瑞公司开始开发金沙湾豪庭项目,向股东和其他人借款,其借给了福瑞公司200万元。2011年初,金沙湾豪庭基本已经卖完,资金基本回笼,而借款也已到期,他想拿回借款,不料2014年2月,珠海市中院向福瑞公司发出冻结其30%的股权及收益的通知,法人李先生根据该通知不还自己一分钱,包括他在内的一些借款人随后一起到福瑞公司门口讨要欠款。
  事发时,南都记者也曾实地采访该楼盘。几名自称追债的男子给出的解释与成某的说法一致。成某等人还向法庭提供了《催款函》等证据,证实了自己与福瑞公司之间存在借贷关系,并强调他们到福瑞公司要求还钱是合理行为。李先生承认福瑞公司与成某等之间确实存在借贷关系,但认为双方对钱的性质和是否应当支付有争议,而三人已于2015年1月对福瑞公司提起了民间借贷诉讼,应由法院厘清纠纷。目前,该案还在审理当中。
  三名挂横幅男子被判侵权
  法院一审审理认为,双方当事人之间如存有经济纠纷,应当通过协商、诉讼等合法程序依法维权,不应采取过激或者有辱对方声誉等的其他违法行为,而根据涉嫌扰乱单位秩序的各相关人员(包括部分被告)在公安机关所做的陈述内容,李先生主张于2014年7月13日起在其公司开发的三灶镇金岛路金沙湾豪庭售楼部悬挂横幅、静坐、堵门口等行为系成某等四人所为,依据充分。
  法院一审判定,成某等人在福瑞公司正门口悬挂横幅,并召集他人或直接参与到公司售楼部静坐、睡觉、堵门口等行为,已给李先生的名誉造成了侵害,构成了侵权,应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并在报纸刊登道歉声明。
  成某等人不服,提出上诉,并在答辩状中反驳,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解释,侵犯名誉权的授权是侮辱和诽谤,而法院查明的事实是有人到公司去静坐、堵门、睡觉,这三个行为既不是侮辱,也不是诽谤,因此不构成侵犯李先生的名誉权。
  对此,珠海市中院二审后认为,成某等人在福瑞公司售楼部静坐、睡觉、堵门口的行为,不属于损害李先生名誉的行为,原审法院对此认定有误,本院予以纠正,但他们在福瑞公司正门口悬挂内容为“李……人渣欠债还钱”的横幅,内容针对的是李先生,丑化其人格,横幅悬挂在公共场合,对李先生的名誉在公众中造成负面影响,应当认定为侵犯李先生名誉权的行为。
  珠海市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成某等三人在本判决发生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在媒体刊登致歉声明一次。
  李先生的代理律师昨日表示,尽管打赢了官司,但三名当事人前期挂横幅等举动经媒体报道后,带来的负面影响至今仍困扰李先生。
  如何看待上述判决?是否已经道歉了?南都记者多次致电并短信联系成某等人求证,对方均未接受采访。三人的一名李姓代理律师表示,该案已经判决,三名当事人明确告知其不得就此接受媒体采访,自己不发表评论,记者如有需要可直接联系法院。
  新美墙体广告官网:http://www.hbxmad.com/ 咨询热线:400-6060-805
新美墙体广告官网:http://www.hbxmad.com/ 咨询热线:400-6060-805
鄂ICP备12009549号 地址:光谷科技港
客服热线: 400-6060-805
版权所有: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支持: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